一般孕32周~34周做胎心監護,如果存在妊娠合併症,通常在30周做胎心監護,具體分析如下:
1、32周~34周
胎心監護是指利用特殊儀器,監測胎兒心率變化,從而對胎兒當前的情況進行評估。在32周~34周屬於孕晚期,此時胎兒身體逐漸發育成熟,交感神經完善,子宮內部空間較小,但胎兒的需氧量較高,進行胎心監護可以檢測是否出現缺氧情況,以便進行鍼對處理。
2、30周
如果孕婦存在妊娠合併症,如孕婦年齡較大,或者存在慢性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等,需提前進行胎心監護,一般在30周,並做好宮縮記錄,以免出現羊水病變情況,影響胎兒的發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