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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藥品監管 治理網售假藥須多方發力

來源:科學養生坊    閱讀: 5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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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網絡違法犯罪發生率明顯上升,且與線下違法犯罪逐漸融合。據報道,號稱“純中藥”“純植物”的保健食品,實則添加國家明令禁止的違禁藥物。一些不法商販通過互聯網進貨銷售造成有毒有害食品追溯難,並在網絡平臺通過起化名、代號等方式逃避第三方平臺和法律監管,讓違禁藥品“隱身”網絡。

加強藥品監管 治理網售假藥須多方發力

應當承認,當前藥品網絡購物平臺還存在諸多問題,以“網紅減肥藥”爲代表的網售假藥即是其中最大的問題。網售假藥嚴重危害人民羣衆的生命健康安全,嚴重損害了正當企業的信譽和利益。

藥品是關乎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特殊產品,容不得絲毫摻雜使假。然而,近年來,從人血白蛋白到狂犬疫苗,從口服劑到注射劑,從中草藥到西藥,從國產藥到進口藥,從日常用藥到抗癌藥物,假藥都可能藏身其中。而假藥一旦利用互聯網作爲銷售渠道,其隱蔽性更大,也增加了打擊難度,令公衆更是防不勝防。

假藥的危害無需贅言,假藥猛於虎,網售假藥,無異於謀財害命。必須承認,網售藥最大的軟肋就是安全。線下實體藥店、醫院要在藥品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下經營、使用,包括藥品銷售機構資質、從業人員資質、藥品質量安全等,都有一套成熟的機制。然而,網售藥品作爲一種新生事物,就目前而言,相關法律法規還存在空白、模糊地帶,監管體系還不健全,極容易出現假藥、濫售處方藥等行爲,影響藥品質量安全。

網上之所以銷售假藥的現象頻出,其原因還在於:其一,暴利的驅使,假藥成本幾乎爲零;其二,消費者缺乏辨別李逵李鬼的能力;其三,監管渠道不暢通,雖然多個政府部門管理,但查處起來卻很難協調,容易產生踢皮球現象,執法手段也不適應“互聯網+假藥”這一新形勢。同時,藥監部門也不具備依法屏蔽非法網站的特權等。

儘管,我國曾發佈了《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兩部管理辦法,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五部門也進行了打擊網上非法售藥的行動。然而,這些法律法規的頒佈和整治行爲之下,網上出售假藥現象依舊嚴峻,這也從側面上反映了網售藥品監管困難之大。

但無論如何,加強網售藥品監管、杜絕網售假藥須多方發力。

一方面,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在監管上,應創新打擊方式,完善監督監測機制和技術手段,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共同加大對互聯網發佈藥品信息和銷售藥品的監督監測力度,發現違法犯罪行爲立即查處或者移送有關部門,及時發佈監測信息提示,曝光違法網站。同時,政府監管應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藥品企業則可從生產技術上加大防僞力度,如針對包裝材料回收嚴重的藥品,將包裝改爲一次性,加大假藥生產環節和成本。特別是要加強對電商、網店等網絡交易行爲的管理,重點把握網購、快遞兩個關鍵環節。如組建“網絡警察”和“網絡藥監”,設置專門的網上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執法人員,對網購藥品實施專項管理,全程監控,發現異常交易情況及時查處。

另一方面,完善網上售藥管理制度和規範,市場監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有關網上售藥規範,按照現實與虛擬一致原則,合理設置網上售藥的管理標準和適用範圍。此外,通過加大網上安全購藥的宣傳、引導和警示力度,提高公衆自我保護能力,形成自覺抵制非法網站藥品的社會氛圍。不過,國外有很多成熟的網絡售藥模式值得借鑑,如美國,由政府打造一個公共的售藥平臺,各網絡藥商經過後臺審批在平臺上售藥。消費者下單後,直接到就近的實體店取藥。這種線上線下整合的模式,有效解決了用藥安全、運輸環節、購藥難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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