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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營養宣傳愛忽悠 看清標籤成分才準確

來源:科學養生坊    閱讀: 5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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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消費維權意識越來越強,對於商品的較真程度也呈現出了新變化。最近,江東市場監管局接到了多起投訴,消費者糾結的不是產品質量問題,而是商品外包裝上宣傳的營養成分在營養標籤上根本找不到。

商品營養宣傳愛忽悠 看清標籤成分才準確

鄧先生前段時間在超市購買了幾瓶原產國爲巴西的進口橙花蜂蜜,買回家後他發現蜂蜜的瓶身上另外懸掛了一個標牌,上面寫着“巴西雨林蜂蜜,蜜中貴族,橙花蜂蜜富含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潤膚養顏,尤其適合女士”,但找遍瓶身的標籤,也沒有找到“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在蜂蜜中的含量,鄧先生認爲既然商家宣傳蜂蜜含有“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就應該標明在蜂蜜中的含量。與商家協商不下的情況下,鄧先生寫了封舉報信到江東區市場監管局希望能討個公道。

家住鄞州的翟先生在江東某超市以1160元的價格購買了5盒蛋白質粉,當時也是衝着商家宣傳的“富含多種必需及非必需氨基酸,並對鈣等人體重要營養素加以強化”才購買的該商品,但是產品標籤上卻無相關含量信息。消費者要求賠償,而商家卻認爲這不影響消費者食用,並提供了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中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等在內的食品標籤項目爲全部合格的。商家喊冤說,新產品已經沒有這些宣傳內容了,消費者購買的爲老產品,因爲沒有及時下架纔出現了這次消費糾紛。

接手這兩起投訴的江東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如果在食品標籤或者食品說明書上特別強調添加了或含有一種或多種有價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應標示所強調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所以兩起投訴中的“白橙花精華和維生素C”、“多種必需及非必需氨基酸”都屬於“特別強調”,理應標示含量,對於商家銷售標籤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行爲,市場監管部門也將會對商家予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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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看標籤專家來支招

寧波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專門從事食品檢測的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在購買預包裝產品時,要留意看配料表,配料表展現的是食品的原料及其比例。按有關法律規定,配料表中各成分的順序必須按所加入量的多少進行排序,即含量最大的原料應當排在第一位,含量最少的原料排在末位。比如“橄欖玉米油”,這一品名不誤導消費者的正常配比應該是橄欖油的量大於玉米油的量,配料表中的順序也應是“特級初榨橄欖油、玉米油”,如果寫成“玉米油、特級初榨橄欖油”可認爲是不符合標準規定的。

再者,按我國食品標籤相關法規,2013年1月1日後出廠的每一種產品都必須註明5個基本營養數據,包括食品中所含的能量(熱量、卡路里)、蛋白質含量、脂肪含量、碳水化合物含量以及鈉的含量,以及這些含量佔一日營養供應參考值(NRV)的比例。消費者可以方便地計算出這5類營養素的每日攝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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