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聚焦 > 健康科普 > 立法嚴管“壞孩子”

立法嚴管“壞孩子”

來源:科學養生坊    閱讀: 560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受訪專家: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健康應用中心測評主管肖震宇


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一初中男生逼迫正在等電梯的同班女生脫衣,並用剪刀刺傷女孩實施搶劫,但因其未滿14歲,無法實施刑事處罰,只能進行賠償協調。近年來,未成年人欺凌、暴力、傷害等事件時有發生,案件情節惡劣的也不鮮見。“壞孩子”的犯罪行爲是哪些原因導致的?

立法嚴管“壞孩子”

一是生理原因。十二三歲正是運動部分腦區發育充分,情緒、判斷的腦區尚未發育完全的階段。加之逐漸進入青春期,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容易表現出行爲衝動、做事不計後果、情緒變化無常等特點。二是心理原因。獨生子女家庭很容易以孩子爲中心,使孩子形成“小霸王”的習氣,並把這種習氣帶到校園的集體生活中。三是社會原因。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的刑事責任起步年齡都在14週歲左右,但一些發達國家對未成年人犯罪有套完善的社會矯治措施,比如社區少年工作學習中心、家庭式青少年收容所等。反觀我國,很多涉及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例,對當事人的矯正時常處於“不了了之”的狀態。我們應當怎樣管理、引導“壞孩子”?第一,呼籲立法機關着手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和釋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最低是已滿14週歲的人。英國等國家沒有“一刀切”規定刑事責任的年齡線,而是根據罪行嚴重性來進行個案處理。第二,政府應加大核心價值觀的宣傳,樹立積極榜樣。青少年榜樣不必多麼“高大上”,普通孩子的優秀事蹟往往更容易引起共鳴,可帶動更多孩子學習。第三,加強家校合作,引導科學的家庭教育方式。比如,利用週末開設家長課堂,邀請教育學專家、心理學專家進行講座。考慮到有些家長經常出差或休息時間不規律,教育部門還可提供微視頻服務,做到“廣覆蓋,深服務”。

說到底,“壞”並不是孩子本身的錯,只是孩子沒能在良好環境中成長。因此,加強政府、學校、家庭聯動,有助共同培育遵紀守法、積極向上的土壤,這樣祖國的花朵才能健康成長。


【版權聲明】本文爲生命時報獨家授權的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或改寫。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