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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國人均期望壽命74.5歲 基層全科醫生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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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孔令敏)日前,國務院下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明確了2012年~2015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階段目標、改革重點和主要任務。《規劃》提出,到2015年,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於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個人衛生支出佔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4.5歲,嬰兒死亡率降低到12%。以下,孕產婦死亡率降低到22/10萬以下。

醫保體系:從擴容轉向提升質量

●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提至每人每年360元

●3項醫保制度住院支付比例均達到75%

●全面實現統籌區域內和省內異地即時結算

《規劃》要求,基本醫保重點由擴大範圍轉向提升質量,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着力加強管理服務能力,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問題。

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3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在2010年基礎上提高3個百分點。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及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保工作。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個人繳費水平相應提高。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左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門診統籌覆蓋所有統籌地區,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2015年全面實現統籌區域內和省內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初步實現跨省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基本實現職工醫保制度內跨區域轉移接續,推進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職工醫保基金結餘過多的地區要把結餘降到合理水平。增強基本醫保基金共濟和抗風險能力,實現市級統籌,逐步建立省級風險調劑金制度,積極推進省級統籌。
在全國範圍內積極推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總額預付等。制定醫保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並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將醫療機構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和個人負擔定額控制情況列入醫保分級評價體系。

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取消醫療救助起付線,提高封頂線,對救助對象政策範圍內住院自負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

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深化基層綜合改革

●建立穩定的政府財政投入機制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

●爲基層培養全科醫生15萬名以上

《規劃》要求,持續擴大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成效,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補償機制、藥品供應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繼續加強基層服務網絡建設,加快建立全科醫生制度,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發展。

地方政府要將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並及時、足額落實到位,中央財政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全面實施後對地方的經常性補助機制並納入預算;加快落實一般診療費及醫保支付政策,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健全績效評價和考覈機制,在平穩實施績效工資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適當增加慢性病和兒童用藥品種,減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藥品。2012年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並適時公佈。基本藥物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增補,不得將增補權限下放到市、縣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堅持基本藥物以省爲單位網上集中採購,落實招採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等採購政策。對獨家品種和經多次集中採購價格已基本穩定且市場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對用量小、臨牀必需的基本藥物,可通過招標採取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
繼續支持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把建立全科醫生制度作爲強基層的關鍵舉措,到2015年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全科醫生15萬名以上,使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都有全科醫生。積極推進家庭簽約醫生服務模式,逐步建立全科醫生與居民契約服務關係,爲居民提供連續的健康管理服務。

年我國人均期望壽命74.5歲 基層全科醫生15萬
公立醫院改革:由試點轉向全面推進

●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

●公立醫院補償由3個渠道改爲2個渠道

●非公立醫療機構服務量佔總量20%

《規範》要求,以縣級醫院爲重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由局部試點轉向全面推進,逐步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堅持公立醫院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主導地位,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爲。進一步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所辦醫院)數量和佈局,嚴格控制建設標準、規模和設備配備。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

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3個渠道改爲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2個渠道。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收費標準。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地方財政要切實加大投入。

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鞏固深化城市醫院對口支援縣級醫院的長期合作幫扶機制,經批准可在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力爭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2015年要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階段性改革目標。

拓展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儘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並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條件。2015年,非公立醫療機構牀位數和服務量要達到總量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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