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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乳粉配方擬註冊管理 保證特殊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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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在京召開。會上,《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正式提交進行第三次審議。三次審議稿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劇毒農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大衆關注的領域進行了部分條文修改。

嬰幼兒乳粉配方擬註冊管理 保證特殊食品安全

二次審議稿中提出,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備案管理。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提出,目前我國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過多過濫,全國有近1900個配方,平均每個企業有20多個配方,遠高於國外這類企業一般只有2個~3個配方的情況,爲確保安全,建議實行註冊管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研究認爲,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配方實行註冊管理,有利於保證這類特殊食品的安全,如國務院有關方面論證同意進行註冊管理,建議作出相應修改。此外,三次審議稿還刪去不得以委託、貼牌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保留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規定。

三次審議稿提出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同時規定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三次審議稿要求保健食品的標籤、說明書應當與註冊或者備案的內容一致,並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現行《食品安全法》和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未作規定。一直以來,我國對這類食品按藥品實行註冊管理,截至目前共批准69個腸內營養製劑的藥品批准文號。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頒佈了此類食品的國家標準,將其納入食品範疇。據此,三次審議稿增加規定: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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