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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將率先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 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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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着浙江將在全國率先實現大病保險制度全覆蓋,爲全省老百姓撐起一把保護傘,有效避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事件的發生,爲羣衆又構築了一條牢固的醫療保障防線。

浙江將率先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 支付比例>50%

有了大病保險,再加上同期出臺的醫療救助政策,鉅額大病醫療費用將被進一步稀釋分攤,罹患大病羣衆的醫療費用負擔將進一步減輕。

而這項重大民生工程分攤到每年每人的總籌資標準最低僅25元,除去政府、單位繳納的70%,個人僅需繳納30%。

2012年國家六部委下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省政府高度重視,當年年底就出臺《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2〕150號),並選擇湖州、紹興兩市作爲試點地區,先行先試。到目前爲止,除台州市以外,其他設區市均已出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相關政策,全省大病保險參保人數達2634萬人,62個統籌區開始向參保人員支付大病保險待遇,累計報銷金額2.3億元。

此次通知,是繼2012年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以來,對全省大病保險政策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解讀

哪些人受惠?所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都享有大病保險

通知: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參保人員統一納入大病保險制度範圍。

解讀:浙江各市、縣(市、區)已逐步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併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已基本實現全省全覆蓋,浙江進入全民醫保時代。所以,此次大病保險制度覆蓋全省後,可以使所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都享有大病保險。

報銷標準怎麼算?看病花了三十萬自己最低只掏三四萬

通知:大病保險按照自然年度進行結算,參保人員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超過起付標準的合規醫療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參照各設區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確定,最高補償限額按起付標準的10-15倍設定,支付比例不低於50%,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解讀:例如,浙江省2013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29775元,假定這個收入就是某設區市的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該市市民張先生患癌症一年需花費醫療費用30萬元。

其中,根據現有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大概18萬元可通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剩餘的12萬元中,按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張先生個人自己需要負擔起付標準3萬元左右。剩餘9萬元,由大病保險支付不低於50%,即至少可以再報銷4.5萬元以上。

再進一步看,根據我省與大病保險制度同期出臺的《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因病致貧等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人員可獲得不低於50%的救助金。張先生家庭條件困難的話,可申請救助,進一步解決剩餘7.5萬元醫療費用的50%。最終,張先生自己實際承擔爲3萬-4萬元。

如果,再加上慈善、商業保險等其他保障手段,張先生基本能應對大病所導致的災難性醫療費用支出,可以防止出現以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問題。

錢從哪裏來?總籌資標準每人每年25元

通知:所需資金暫按政府或單位70%、個人30%的比例,年初一次性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整體劃撥,其中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從個人賬戶中劃轉,沒有建立個人賬戶的由參保人員個人繳納。政府、單位、個人的總籌資標準原則上爲人均25元,具體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大病保險基金實行專賬管理、獨立覈算。

解讀:綜合羣衆醫療需求、各方承受能力,我省將籌資標準設定爲不低於25元,具體由各設區市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由於大病發病率較低,僅爲每人每年千分之二上下,因此總籌資標準25元並不高,卻能大大解決大病患者的經濟負擔,充分體現大病保險社會共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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