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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1歲女童術後腦癱 父母向醫院索賠90萬

來源:科學養生坊    閱讀: 59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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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收到一紙判決醫院仍需擔責,但對於4歲女童小星的父母而言,女兒卻永遠不能像其他正常孩子一樣健康成長。因爲一次先天性心臟病修補手術引發腦病併發症,最終導致小星腦癱。

佛山1歲女童術後腦癱 父母向醫院索賠90萬

2009年8月,僅有1週歲的小星反覆發燒了5天,父母帶她到佛山市某醫院就醫。入院經醫生診斷,小星患了支氣管肺炎、先天性心臟病,於是被安排入住該院兒科,隨後又轉到心血管外科。期間,院方對小星進行了心臟修補手術。然而小星術後並沒有好轉,甚至出現腎衰等症狀。

小星父母稱,女兒術前除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外,一切正常;但手術後,小星不能擡頭、不能走路、雙臂僵硬,現在還變成腦癱,完全喪失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他們認爲,小星手術時只有1歲兩個月,醫院沒有分析做手術是否是治療的唯一辦法,且手術期間存在過錯,術後又沒有及時檢查及採取相關治療手段,最終導致小星腦癱。

爲此,小星父母將醫院告上法庭,索賠90萬元。

面對控訴,醫院方面解釋,在爲小星進行手術前,院方就其身體狀況進行分析,認爲手術風險很大,可能引發的後遺症後果嚴重,但其父母態度堅決,院方纔爲小星進行手術治療。醫院還稱,小星年齡小、先天營養及發育狀況欠佳等種種原因,導致手術難度十分大,且醫院在術前已反覆向家屬強調術後可能會出現併發症,但家屬還是堅持簽署了手術同意書。同時院方稱,整個治療過程均符合規範,不存在過失。

爲查明事實,禪城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進行了技術鑑定,並組織相關人員召開聽證會。根據相關鑑定分析意見,法院認爲,醫院在整個治療過程中無重大過失,但在對小星術前檢查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根據《侵權法》相關規定,法院判令醫院應依其過錯程度,承擔15%的賠償責任,向小星賠償各項損失合計2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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