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養生聚焦 > 醫界要聞 > 北京市參保人員異地急診,可回京報銷

北京市參保人員異地急診,可回京報銷

來源:科學養生坊    閱讀: 600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進入暑期,出遊人數漸多,異地就醫開始多發。西城區醫保中心副主任唐靜指出,每年寒暑假後都會迎來一個辦理異地醫療費報銷的高峯期。這是否意味着本市的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費用都可回京進行報銷呢?唐靜表示,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醫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本市參保人員因公外出和探親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外突發疾病不能回京治療的,可在當地一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審覈支付。也就是說,異地就醫可以報銷,但只有發生急診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普通門診則無法報銷。

北京市參保人員異地急診,可回京報銷

據瞭解,與本市持卡就醫不同,在異地就醫需要由參保人先墊付醫療費,保存好就醫時的相關票據明細,回京後再進行手工報銷。而相關票據明細,則成爲能否報銷成功的關鍵,“在辦理這些異地就醫手工報銷時,就會產生不少退單,其中40%是因爲就醫票據、明細不完整。”唐靜說。

據悉,需保存的材料清單包括:本人社保卡、急診診斷證明、急診處方底方、收費票據,以及檢查、治療、化驗費用的明細。如果在異地發生急診需要留院觀察,除上述材料外,參保人還需準備外埠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出院診斷證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複印件。

唐靜提醒,一旦發生異地就醫,清單裏的材料一定要在出院前向當地醫療機構索要,避免回京後因爲材料不全而二次跑腿。

今日頭條
常見疾病
醫界要聞
健康科普
醫療資訊
曝光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