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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腰痛醫院看病被治殘 老太9年5次起訴索賠

來源:科學養生坊    閱讀: 5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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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新沂一老太周某因不堪長期腰痛折磨於2003年到醫院治療,不想病情不但沒有減輕,反而更加嚴重,最後只能靠輪椅行走。周老太認爲醫院在治療過程中存在過錯,致使自己“被治殘”,於是開始了漫長的起訴之路。9年時間裏她先後5次起訴醫院索賠,歷經徐州兩級法院數次審理、調解,7次作出裁判。29日,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佈了這起醫療傷害賠償案件,第5次起訴的周某獲賠各項損失共計19萬餘元。

不堪腰痛醫院看病被治殘 老太9年5次起訴索賠

現年58歲的周某系江蘇新沂某鎮農民。2003年3月,周某因不堪7年腰痛折磨到某醫院住院治療,其傷情經該院診斷爲L5椎弓狹部斷裂伴腰椎不穩。同年4月3日,周某在該院進行了連續手術,6天后,周某出院。出院後,周某感覺她的病情並沒有出現應有的好轉跡象,反而有症狀加重現象,便於次日又到鎮衛生院診治,治療數日後,病情一直不見好轉。意識到病情嚴重性的周某隨後多次到某醫院要求複查治療,但雙方沒能達成一致意見。

到醫院治療後,傷痛沒有減輕,反而出現疼痛難忍、症狀加重現象,周某對某醫院的醫療水平產生了懷疑。同年12月13日,周某到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檢查,病情經診斷爲:腰椎內固定術後,雙下肢周圍神經損傷。看到這份證明,周某意識到應該向醫院討個說法。

周某於2004年4月起訴到了法院。而某醫院卻稱周某在該院的治療符合規範要求,該院並不存在醫療過錯行爲,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要求法院駁回周某的訴訟請求。同年10月,徐州市醫學會對某醫院治療的鑑定結論爲“不構成醫療事故”。周某其後撤訴。

其後,周某又先後於2005年4月、2007年10月以及2009年1月三次將某醫院訴至法院進行索賠,其間,歷經數家鑑定機構對原告的病情以及在某醫院的治療情況進行鑑定,並通過徐州兩級法院數次審理,作出4次判決1次調解,周某共計獲賠11.9萬餘元。

2011年4月,周某第五次將某醫院訴至法院,要求某醫院賠償其醫療費、神經根被損壞和腰椎退行性改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69萬餘元。案件審理過程中,經雙方同意並經法院委託,南京東南司法鑑定中心得出鑑定意見,認定周某截癱(肋力4級)、腰部活動度喪失40%以上,分別已達8級、9級殘疾。

法院審理後認爲,由於某醫院給周某治療過程中存在過錯,故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最終,根據鑑定機構對周某目前的病情構成的殘疾等級等鑑定結論及本案實際情況計算,法院確定由某醫院賠償周某醫療費、取內固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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